編者按:
75年櫛風沐雨、75年砥礪前行,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繪就了一幅波瀾壯闊、氣勢恢弘的歷史畫卷,走出了一條從我國國情出發,符合中國實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學習時報社理論網從10月1日起推出系列視頻節目《理響中國·學習問答(第一季)——為什么堅持走這樣的路》,邀請十位來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院)的專家,解讀中國發展的關鍵路徑。
本期專家
莫紀宏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本期主題
為什么說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
現場實錄
主持人: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請問莫教授,該怎樣理解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的關系呢?
莫紀宏: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這是從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出發,對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相互關系形成的科學認識。因此,必須從人民民主的歷史發展、理論內涵和實踐意義三個角度對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的相互關系作整體和系統的把握。
首先,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該如何來認識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之間的關系。
民主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是從古希臘城邦國家的民主政體開始的。古希臘語中的“demokratia”最初的含義是指“多數人統治”或“人民的統治”。是古希臘城邦國家雅典形成的一種治理方式,解決的問題就是公共意志如何有效形成并發揮治理作用。但在古希臘城邦國家雅典存在過的“民主”只是人群中的特定人才能享有,即雅典城邦國家的所有公民,非公民身份的外邦人、奴隸及婦女等則不能成為享有“民主”的主體。
當時,享有“民主”主體從特定人群向不特定人群的拓展肇始于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自然法思想。盧梭等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從反對封建等級特權的合理性出發,運用自然法假說,提出了世俗社會意義上的“人民主權”學說,首次將“民主”主體擴展到一般意義上的“人民”的范圍。1789年法國的人權宣言甚至將人權主體擴展到了具有自然人特征的一般意義上的“人”。美國在1787年制定的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的序言中也強調“我們人民”的主體地位。
真正在政治理論上對人民民主中的“人民”的內涵給出比較清晰的群體界定的是1918年列寧起草并成為第一個社會主義性質憲法性文件的《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該宣言首次將“人民”與“勞動”結合起來,把蘇維埃政權的合法性基礎建立在工人、農民等勞動群眾這一廣泛的社會群體基礎之上。
新中國成立之初,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了“人民的權利”。1954年憲法第1條開宗明義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上述規定以憲法規范的形式肯定了“人民民主”的憲法地位,并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體的性質確定為“人民民主國家”。1982年現行憲法又表述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不論是“人民民主國家”,還是 “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都是人民作為享有社會主義民主的主體。因此,人民民主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才能真正得到實現。
主持人: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我們怎樣認識人民民主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的關系呢?
莫紀宏: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來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人民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生動活潑的主體,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是為了人民,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也要依靠人民。
中國式現代化是黨的二十大出現的“亮點”。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第三部分“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共產黨的使命任務”中首次明確提出了中國式現代化的概念,并闡述了中國式現代化的五項基本特征和九項本質要求。其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成為中國式現代化九項本質要求之一。全過程人民民主、中國式現代化這兩個概念都是新時代的產物,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范疇,是需要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征程中不斷加以理論上的探索和實踐中的開拓的新生事物。因此,要充分發揮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實現中國式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要對黨的二十大報告以及二十大上新修改的黨章對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出的政治要求進行全面系統和深入的研究,才能準確地把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中國式現代化本質要求的重要內涵和重大意義。
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之間的關系從理論內涵上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國共產黨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從來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團、任何權勢團體、任何特權階層的利益。因此,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就是要保證人民有效地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沒有中國共產黨領導,就沒有社會主義,也就沒有人民民主。
二是社會主義本質上就是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人民民主得到充分有效的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
主持人: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們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各種制度安排行使國家權力。時刻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那么,人民民主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的關系又是怎樣的呢?
莫紀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現代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人民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參與者,也是現代化成果的享有者。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切實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黨的二十大報告將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九項本質要求之一,科學地揭示了人民民主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之間的辯證關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符合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沒有民主的現代化是低質量的現代化,離開人民民主作為制度基礎的現代化也不可能具有穩定性、連續性。人民民主是制度現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條件和制度保障。
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之間是相輔相成、齊頭并進的相互作用關系。從社會主義的發展歷史來看,社會主義制度越完善,人民民主的主體人民的范圍就越廣泛,人民參與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越高,社會主義制度的根基就越牢靠。
從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7條的規定來看,不屬于“人民”的人,應當指“勾結帝國主義、背叛祖國、反對人民民主事業的國民黨反革命戰爭罪犯和其他怙惡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都采用了“公民”的概念來規定“基本權利”,故“人民”這個概念的范圍在四部憲法中的內涵是更加廣泛的,但與“公民”略有差異。通常是自然人的基本權利使用“公民”,國家政權和根本利益的主體是“人民”,“人民”是社會主義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但不是所有公民,更不是所有的自然人。
1982年現行憲法序言明確規定: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上述規定從制度上勾畫了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的主體“人民”的范圍。其中,“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是人民的主體部分,此外,“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屬于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應當界定在“人民”的范圍。2004年現行憲法第四次修正時,又在憲法序言中增加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這個群體作為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由此可見,社會主義制度越是發展,享有民主權利的人民的范圍就越大,人民民主也就越是能夠充分發揮自身的民主功能。人民民主與社會主義通過民主實踐與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踐有機結合在一起,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逐漸形成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
本節目由中央網信辦傳播局指導、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中國正能量網絡傳播專項基金支持。
學習時報社出品
總策劃:何忠國
監制:李瑩
制片:張保平
總導演:田旭
主持人:田旭
提問嘉賓:蘭文飛
審核:毛強 范偉
校對:孫宇 朱云利
責編:常濱海
【編輯: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