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華聲在線7月23日訊(記者 鄧桂明)今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
省科技廳廳長朱皖介紹,高校已成為全省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策源地。“十三五”以來,省內高校集聚了全省近70%的高層次科技人才、近40%的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在湘布局的17家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高校牽頭或參與11家),承擔了全省近60%的科技計劃項目,產出了全省近80%的國家科技獎(我省主持完成并獲得2023年國家科技獎的9項通用項目,8項由高校牽頭完成)。
一是整體態勢持續向好。2020年以來,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額年均增長76%,2023年近4000億元、排全國第9;成交額占GDP的比重從不到1.8%增至近8%、全國排名由第15上升到第6。高校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陣地,技術合同成交額年均增長36%,在湘轉化占比由42%上升到51%,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穩步提升。
二是政策支持持續完善。近年來省層面頒布20余項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在省屬高校部署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推行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加大股權、分紅激勵力度,有效激發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熱情,加速推動多個高價值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其中湖南大學陳政清院士團隊“電渦流阻尼新技術”廣泛應用于120多項橋梁與建筑工程,榮獲2023年度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
三是市場服務持續加強。推動瀟湘科技要素市場體系覆蓋全省,啟動省技術成果進場交易平臺建設,認定50余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系統布局創新聯合體和中試基地,提升大學科技園和孵化載體轉化功能,培訓5000余名技術經紀人,構建了由“研”及“孵”到“產”的全生命周期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僅中南大學科技園近五年就孵化科技企業650家,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8家。
四是賦能產業持續增效。依托高校在前沿材料、高端制造、自主可控計算機等領域的原始積累,通過產學研合作,激發高校科研人員創辦了金博碳素、中創空天、麒麟信安等一批優質企業,推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從樣品變成產品,有力支撐了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信創等優勢產業的快速發展,科技創新“增量器”作用進一步凸顯。
朱皖表示,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當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仍存在政策落地有差距、技術合同總體占比不高、省內轉化率較低等問題,“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不會接”等現象仍舊突出,學科優勢與產業優勢不相匹配,與持續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要求還不相適應,迫切需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再破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去年11月,組織召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專題座談會。省科技廳領題后,第一時間組建專班,聯合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借鑒上海、浙江等省市改革做法,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建議,起草“加快高校成果轉化二十條”,經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審議后,于6月印發實施。
朱皖介紹,“加快高校成果轉化二十條”主要有三個特色。
一是突出問題導向。圍繞解決“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不會接”等難題,科學提出20條具體舉措。提出強化高校成果轉化績效考核,發布高校成果轉化指數等,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員“積極轉”。提出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落實轉化收益分配激勵政策等,鼓勵高校及科研人員“大膽轉”。提出支持高校設立持股平臺,引育服務機構和專業人才等,確保高校及科研人員明白“怎么轉”。提出建立對市州和園區的成果轉化工作評價激勵機制,推動地方、園區和企業“會承接”。
二是突出改革創新。如開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權益分配改革,將符合條件的橫向科研項目認定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又如實施區別于一般國有資產管理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明確橫向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達項目經費的60%、結余經費由研發團隊自主使用等。
三是突出操作落地。一攬子提出配套實施的“一體系三指引”,進一步明確高校成果轉化相關政策邊界,提升“加快高校成果轉化二十條”的可操作性。如在大家最關注的盡職免責方面,提出了《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操作指引》,明確規定責任主體、盡職免責范圍、負面清單、禁止行為等,作為監管部門開展執紀的參考依據,進一步消除成果轉化參與人員的顧慮。
朱皖介紹,剛剛閉幕的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的一系列舉措,“加快高校成果轉化二十條”中“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加快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的內容與其高度契合,下一步,省科技廳將聯合教育、工信、財政、人社等部門共同發力,促進“加快高校成果轉化二十條”落地見效,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附:二十條具體舉措主要內容
《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共20條具體舉措,著力解決科技成果“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不會接”等難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提出強化高校成果轉化導向,建立以成果轉化成效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符合條件的橫向科研項目可認定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等舉措。加大橫向科研項目評價權重,支持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技術崗位。激發高校及科研人員推動成果轉化的內生動力,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員“積極轉”。
2. 提出初始權益分配改革,開展職務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實行職務成果單列管理,建立健全市場導向的價值評估路徑,優化橫向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和管理,落實轉化收益分配激勵政策,健全高校科研人員兼職取酬制度,建立盡職免責制度等舉措。鼓勵高等院校開展以科技成果轉化為導向的科研活動,提高高校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自主性。在國有資產審計、清產核資時,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的國有資產減值及破產清算,區別于一般國有資產管理,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對高等院校有行政職務、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實行區別于一般黨政干部的管理。支持高等院校制定橫向科研項目管理制度,明確科技成果轉化責任主體、盡職免責范圍、負面清單等。消除科技成果轉化參與人員顧慮,鼓勵高校及科研人員“大膽轉”。
3. 提出支持高校設立持股平臺,引育服務機構和專業服務人才,采用“先用后付”方式許可他人有償或無償實施財政資助項目的高價值專利等舉措。支持高等院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經營公司,作為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持股平臺,代表高等院校開展科技成果的托管運營,持有、管理成果轉化企業中歸屬高等院校的股權。支持高等院校打破校際界限,采用多種形式設立專業化服務機構,培養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質效,確保高校及科研人員“明白轉”。
4. 提出建立成果轉化工作評價激勵機制,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促進成果供需精準對接匹配,豐富金融支持模式,提升省屬國有企業承接成果轉化自主權,強化企業承接能力等舉措。加強省、市、高等院校和企業的聯動,強化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完善瀟湘科技要素大市場成果轉化平臺功能。建立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與高等院校的常態化“雙高”對接機制,組織企業進高等院校、高等院校專家團隊進企業和推動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創新轉型的校企合作“雙進雙轉”活動。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大學科技園等聯合社會資本,設立用于產學研協同創新的種子、天使子基金,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初創期企業的支持力度。強化省屬國有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提升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承接能力。營造有助于成果轉化的創新生態,推動地方、園區和企業“會承接”。
(一審:龍曉龍 二審:蔣俊 三審:魯紅)